上海:“宏伟蓝图”新年加油干******
【坚定信心 勇毅前行⑮】
光明日报记者 任鹏 颜维琦
1月3日,新年第一个工作日。上海松江广富林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的会场大厅里,正在举办国家级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2022年度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高质量发展暨经开区成立30周年企业座谈会。大屏幕上,一幅幅动人的画面,一串串骄人的数据,展示着“而立之年”的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走过的成长之路。
1992年7月,国家级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前身上海松江工业区正式启动开发建设。30年间,开发区着力锻造创新创造“生力军”,不断跑出项目投资“加速度”。尤其是近年来,作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策源地,开发区的全国综合排名从2018年的第101名跃升至2022年的20强。2022年,预计实现全口径税收同比增长22.5%,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招商户数、合同外资、到位资金等全部超额完成了全年任务。
“2022年的销售收入大概是2021年的4倍。”上海超硅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陈猛说,在过去的4年半间,公司累计投资接近60亿元,2023年预计再增加投资20亿元。在陈猛看来,公司的迅速发展不仅得益于这里开放、包容的投资环境,更得益于体贴入微的营商环境。在国家及地方出台各项法规后,开发区第一时间向企业进行细致到位的政策解读,并提供相应服务,做好企业的“店小二”,当好企业的“同路人”“知心人”。
“不久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也推出了全面促进消费、加快消费提质升级的具体举措。”新年给百事公司大中华区CEO谢长安带来新的希望,“冬去春来,万物复苏,展望2023年,我们满是憧憬。”
同一天,继一批重大工程集中开工后,徐汇区举办2023年投资促进大会暨重大项目签约仪式,17个重大项目集中签约,涵盖大健康、车联网、信息技术、汽车、元宇宙等领域。其中,宝马集团的上海研发中心即将迁入徐汇滨江。
“未来,宝马愿积极参与到上海徐汇创新型、开放型经济建设中,积极践行数字化转型战略,并继续加大对相关领域和技术的投资,推动数字创新与未来出行的发展,为徐汇、为西岸发展助力。”宝马集团中国区副总裁吴燕彦表示。
在静安、在金山、在临港新片区……涉及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和基础设施的重大项目集体开工,寄托着人们对2023年的美好展望。“始终保持锐意创新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发扬钉钉子精神,强化一抓到底的意志力,以排头兵的姿态和先行者的担当,把宏伟蓝图变为‘施工图’‘实景画’,奋力开创上海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在新年第一个工作日举行的2023年上海市委首次季度工作会议上,上海市委主要领导表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7日 01版)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